分手后向女方要回花掉的钱,包括彩礼钱,会不会很无耻?
在现实生活中,如果说大家听到男方和女方分手后,男方还向女方要回自己花的钱,或者是彩礼钱,大家都会觉得,嗤之以鼻,觉得这样的男人脸皮真厚,跟别人在一起的时间,为了做样子舍得为对方花钱,结果到了分手的时候就把钱要回去了,实在是太无耻了,其实我觉得大家应该客观的看待这件事情。
毕竟我们不了解别人的感情生活,也不了解事情的原委,往往我们看到的都是结果,对其中的过程并不了解,如果说男方之前是抱着和女方结婚的态度来为女方花钱,而女方也心甘情愿地花男方的钱,但是只是为了找一个愿意给自己花钱的男朋友,不愿意跟他结婚,那么我觉得这样,退钱也是无可厚非的。
毕竟谁家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,如果女方今天要个包,明天要个衣服,后天再要一套化妆品,总是带着目的性的要求来跟男方在一起,结果在最后遇到了自己喜欢的人,就把男方丢到了一边,和对方分道扬镳,我觉得这种钱必须要退,男方是喜欢你才舍得为你花钱,任何要求,他都会满足,结果到了最后的时候,你因为自己的原因和他选择分手,给予一定的赔偿也是合理的。
不过这种情况说的是,男方为女方花钱花的特别多的,比如说10万或者是20万,如果说只是平时两个人的生活费,我觉得没有必要再向女方要回,毕竟肯定在平时两个人的生活费是共同出的,还有如果在平时两个人花钱都是今天你付,明天我付,基本上都是Aa制的话,男方更不应该要回了,毕竟你们两个也是曾经有一段感情,就算是你在和对方相处的时候,花销稍微比她多了一点,但是女方跟你在一起那么久也浪费了青春,跟这点钱相比不算什么 。
要回来。彩礼钱一定要回来。那些吃吃喝喝的钱就不应该要。毕竟都是你们吃喝的这个分不了。如果你跟她恋爱中有过贵重的礼物给她的话也要回来。至于那些便宜的就别要了。凭什么不要呢?
彩礼钱还是该要的,其他的,看你们感情了,如果有很贵重的,你就要回来也行,看具体情况吧,如果花个千八百的,你也要回来,那就丢人了,如果花个大几万的,该要的要的
只要法院判决退还的钱就是正确的,法院不支持的部分即是不合法,所以,最好不要主观判断会不会无耻,法律具有强制性,由不得男女撒泼。
不无耻,很正常。处对象时,男女双方交替着花钱最好,不要什么钱都男方拿,女方不拿钱是素质问题,事不大却能看出人的本性,
并不会无耻,而且彩礼钱也是女方必须要返还的,这是受法律保护的,虽然看起来不近人情,可还是行得通的。